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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負有妥善保管 貴公司所發給於勇佳網站使用之帳號與密碼(以下簡稱主帳號及密碼)之義務,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全部責任。
- 申請人同意將由「授權帳號及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視為以「主帳號及密碼」登入所進行之活動,並且就該一切活動同樣負起全部責任。
- 申請人同意「主帳號及密碼」、「授權帳號及密碼」之使用權限劃分與使用守則,悉依 貴公司之相關規範為之
- 申請人於使用勇佳網站所提供之任何服務時,除本同意書之約定外,並願意遵守該網站對於會員權利義務所訂定之規範及條款。
- 申請人了解並完全同意 貴公司所提供之服務為無償使用之性質。 貴公司對於所提供之資訊及相關之傳輸及儲存等環境(含任何可能之瑕疵及病毒)無法承擔任何擔保及賠償責任, 貴公司並得基於 貴公司之政策,自行決定變更或取消任何或全部之服務,無須事前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及申請人方面相關之人對於 貴公司不得主張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或其他法律權利,否則悉由申請人負全部之法律及賠償責任。
茲申請人向 貴公司申請加入勇佳經銷商專區( http://www.scienspec.com.tw )之線上服務功能,同意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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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權及防範:
申請人同意經由「主帳號及密碼」或「授權帳號及密碼」所傳送至申請人之電子訊息均經合法授權,且申請人如發現有未經授權之第三人冒用或盜用「主帳號及密碼」或「授權帳號及密碼」或其他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或書面通知 貴公司停止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 貴公司於收到該通知前,就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一切結果與效力,申請人同意負與授權人相同之責。但 貴公司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不知係未經合法授權之電子訊息者,不在此限。
三、電子訊息之效力:
申請人透過「主帳號及密碼」或「授權帳號及密碼」所發出之電子訊息,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申請人亦不得主張本同意書因屬於電子訊息不具書面或簽名要件而歸於無效或不成立。
四、保密義務:
申請人應對於所交換之電子訊息或因執行本服務而取得之所有資料(含其密碼)負保密之義務,除依法令規定、或有權機關依法定程序要求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漏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可挪作本同意書目的範圍以外之用,否則因此所生之一切法律效果,均由申請人自行負責,與 貴公司無關。
五、其他規定:
- 因申請人違反相關法令、違背本同意書之規定及本網站之會員權利義務之條款,致 貴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輔助人因此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含司法程序所需之一切費用及律師費用)時,申請人應負賠償責任。
- 本同意書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及補充之。
- 本同意書所生之一切爭議、爭執或糾紛,申請人與貴公司均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